我在市博物馆工作期间,得知馆藏有一批极为贵重的明桂王墓葬出土文物,它是通过侦破手段施巧计从盗墓人手中夺回来的,我觉得这是很有价值的历史资料,应将它详细记录,让后人借鉴。
1984年3月上旬。明桂王墓文物被盗的消息传到市公安局和市博物馆。中共梧州市委对市公安局、市文化局作出指示:“迅速组织力量,发动群众,追回全部被盗文物。”
明桂王墓地是以桂王朱常赢、安仁王朱由援为主的南明王族墓葬群。据《苍梧县志》记载:“明桂王墓在城西南十里大江南岸高望村后……称为兴陵。”本地村民俗称其为“王姑坟”。
市公安局长王文忠、副局长张树家召开了局领导会议,刚巧市文化局副局长黄鸿植前来协商追查明桂王墓被盗事宜,于是共同研究,布置了与盗墓罪犯斗争的计划。市公安局选派了老公安员陈志忠、莫如飞、朱汉光等人组成专案组,市博物馆选派罗德振、李乃贤、林刚等文物工作者协同工作。
1984年3月10日,专案组进入高旺村。他们走家串舍,调查案情,寻找罪犯的蛛丝马迹,终于找到盗挖明桂王墓葬文物的两名嫌疑人:一名叫李仲兴,化名“大菩萨”;一名叫何振汉,化名“也也乌”。但专案组不知他俩盗窃了多少文物?也没有掌握他俩盗墓的物证。于是,专案组继续发动群众进行举报。同时对何、李两人采取分别审讯。
专案组先审讯何振汉,然而何振汉只承认曾与李仲兴盗挖过一座古坟,但没有挖出什么东西。看来他与李仲兴早已订立了攻守同盟。专案组在何振汉身上没能找到突破口,转而审讯李仲兴。
陈志忠目光直逼李仲兴,然后突然发问:“李仲兴,你最近做了什么不光彩的事?”
李仲兴避开陈志忠的目光,思忖片刻便答:“三月上旬约三、四号,我和何振汉去挖了一座古坟。”
“挖哪一座古坟?”
“挖了明桂王墓对上那一座,与原被盗挖的明桂王墓隔六米左右。”
明桂王墓确实曾被盗过。据当地老农反映:早在1933年和1935年,明桂王墓就两次被盗,盗走了金筷子、金茶杯、金茶壶、金酒杯、金酒壶、金龙等贵重文物一批。当时苍梧县警察局曾派员追捕盗墓罪犯,但都有始无终,让盗墓犯人逃之天天。
陈志忠继续追问:“挖出什么物品?”
李仲兴不暇思索地答:“没挖出什么东西,只有一个空洞。”李仲兴的口供与何振汉一个样。
两个嫌疑人都一口咬定,没有盗掘明桂王墓,挖的是另一座古坟,也没有挖出任何东西。大家分析,如果没有挖着文物,为什么一连挖了几个晚上?同时分析,我们只听了这两个嫌疑人的口供,还应听听群众的检举揭发。
于是,专案组决定召开知情人座谈会,会上由黄鸿植副局长讲了有关明桂王墓的历史,保护国家文物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接着市公安局治安科长郭荣秋进行了有关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教育,这个座谈会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在会上当即有七八个群众主动交出在被盗墓地的泥堆中拾获的小件饰玉和铜钱。
会后,群众举报了很多线索,其中有个群众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在一次搭渡船去梧州市区的途中,他曾听到同船的“大菩萨”与一位寡妇的对话。
“大菩萨”是大龄未婚青年,对同村的一位寡妇有好感。在渡船开航不久,寡妇开玩笑地说:“ ‘大菩萨’,你捞了?得了不少财宝啦!” “大菩萨”在寡妇面前显得很得意,但又怕暴露,只好说暗语:“捞什么,得几块烂铜片。”
在掌握了嫌疑犯李仲兴盗墓窃物的重要线索后,专案组对李仲兴进行第二次问话。陈志忠胸有成竹地发问:“李仲兴,你考虑得怎样了?”
李仲兴仍然咬定:“我确实没有挖着什么东西。”陈志忠盯了李仲兴一眼,然后冷冷地说:“你在船上曾对寡妇讲了什么话?”
李仲兴眉头皱了一下:“我在船上对她没说什么,说的都是家常话。”
陈志忠严肃地说:“李仲兴,你还不老实,有人举报你,很多人都同船见证,当时那寡妇问你:‘大菩萨’你捞了?你是怎样答她的?”
李仲兴有如五雷轰顶,脸色发青,一时语塞,只好承认讲过捞得几块烂铜片。陈志忠趁热打铁:“你既然得了几块烂铜片,就应交回给国家。”
李仲兴心惊肉跳地答:“是挖得几块‘大明通宝’铜钱。”
“铜钱放在哪里?”
“放在家里的灶底下,让我回家去取来交给同志。”
李仲兴带着专案组人员到家里取铜钱。果然从灶底下挖出一袋铜钱,估计有十市斤。
李仲兴说:“就是这些钱了。”他的话音未落,公安员陈日森就伸手到蚊帐顶的楼底木板缝隙,摸出几块还带着泥迹的玉器。这不由令李仲兴张口结舌,只好承认是从明桂王墓里盗挖出来的玉石(他不讲玉器,只说玉石)。
专案组掌握了李仲兴的盗墓物证,便当即停止搜查。这有利于继续进行攻心战,让他坦白交代,免使他借口经过我们搜查过了,可以隐藏那些未被我们搜查到的文物。经文物工作者鉴定,这几块玉器,是墓主生前的玉腰带中的一部分,古时的玉腰带是由十多块玉连串成的。专案组分析李仲兴肯定还收藏有玉器,他们不急于追问其余玉器的下落,而继续追究那“几块烂铜片”。
派出所专案组第三次找李仲兴问话。陈志忠直截了当地说:“李仲兴,你要老实交代,不要再隐瞒了。”
李仲兴不以为然地说:“我是老实的。”
面对狡诈的“大菩萨”,陈志忠抛出“打神鞭”:“你上次曾承认得过几块‘大明通宝’铜钱,是吗?”
李仲兴没有品出陈志忠话里的味儿,于是心安理得地答:“是呀!就是这些铜钱啦!”
陈志忠一针见血:“但是,在你家灶底挖出来的不是‘大明通宝’,也不止几块,而是十几斤。你怎能说就是这些铜钱啦?你说,你这是老实交代吗?”
趁李仲兴呆若木鸡的当儿,文物工作者适时向他指出:“你如果没见过‘大明通宝’的钱币,你是不会知道并且记住这‘大明通宝’几个字的。”
李仲兴脸青唇白,心里暗暗责怪自己上次说漏了嘴。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李仲兴终于向专案组坦白交代。
李仲兴第二次领着专案人员到他家,在筷子筒底找出一块五钱重的“大明通宝”金币,又在屎坑边挖出两块小金币和两块白玉。
这次,李仲兴以为可以过关了,他假惺惺地说:“我已经交代清楚了,不要我回派出所了吧?”
陈志忠毫不含糊地说:“不!你还没彻底交代清楚。”
据李仲兴交代,他和何振汉盗挖古坟得的陪葬物,是两人均分的,于是专案组立即到何振汉家去搜查。
陈志忠对何振汉劈头第一句话就说:“李仲兴已经坦白并交出了很多东西,有黄色、白色钱币,有玉石等。他和你是各得一半的,你应老实交代,争取从宽处理。”
何振汉显得惊慌失措,还没来得及回答,他的老婆就恶狠狠地骂: “叫你不要去挖,你偏要去挖,得几块烂铜片有什么用?!这些死人陪葬品我不准他带入屋里,埋在猪舍边。”接着他的女儿又从桌面的杂物堆里找出两片小金币。经老婆揭发,何振汉被迫去猪舍边,撬开石板,取出一大包文物。打开一看,正是明桂王墓里的陪葬物,有金银珠宝、玉器、琥珀等。
专案组对两个主犯交代的文物进行比较,发现李仲兴尚欠大型的“大明通宝”金币没有交出来,于是又对李仲兴进行审讯。陈志忠问: “李仲兴,你交代的文物与何振汉交代的有出入。按理讲,你还有一块大型的‘大明通宝’黄色铜片未交出。” (不说金币,只说铜片,是有策略的,是顺应李仲兴的口径)
李仲兴装出一副无可奈何的脸孔答道:“是有一块大的烂铜片,我想留下作纪念。”
专案组第三次到李仲兴家,从家门口的石板底下取出那片杯口般大的“大明通宝”金币。这块钱币重二两半,纯金。交出那块金币后,李仲兴以为可以脱身了,他指天发誓:“这次我是的的确确交代清楚了,不敢对政府再隐瞒。如果日后查出来还有,愿受从严处理。”
但是,专案组人员分析追回的文物中,不应只是玉腰带,还可能有墓主的玉玺或金玺之类的物品。于是就以玉玺为假设文物,进一步追查李仲兴。
这次对李仲兴审讯,陈志忠不用惯常的一问一答。而是与文物工作者一起做李仲兴的思想教育。首先肯定他几次坦白,交出了不少的文物,有争取宽大处理的实际行动,希望他继续彻底坦白交代。
在政策教育下,李仲兴供认:“我还有一件四方玉石,刻有十几个字的。埋在屋后的屎坑边。”
李仲兴最后交出的这块玉器,是组成玉腰带的十九件玉器中最好的一件,刻有唐代诗人高启《梅花》诗中的一句:“雪满山中高士卧,月明林下美人来。”
至此,专案组经过两个多月的奋战,从盗墓犯人手中夺回大小金币七件、银币四件、玉腰带玉器构件十九件、铜钱币十斤,以及珍珠琥珀等五十二件。其中玉腰带和“大明通宝”金币,经鉴定为国家二级文物。
从收回的随葬品分析,墓葬中的主人可能是南明王朝的亲王或文官,其年代大致在永明王朱由榔称帝(公元1647年)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