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梧州市政协通报,梧州民革界别政协委员报送的两篇关于粤桂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和拓展六堡茶海外销售市场的社情民意信息被广西自治区政协采用,并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审阅,获得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和自治区政府领导的批示。多年来,梧州民革界别政协委员报送的一些社情民意信息相继获得自治区和中共梧州市委领导的批示。如关于清洁乡村、城乡清洁工程及美丽乡村等获得自治区党委领导的批示;关于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等获得时任中共梧州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2013年,藤县县城河东片区东山路终于全线贯通,使县城主干道环形交通终于形成,县城河东片区交通拥堵得到了决定性的缓解,这是县城居民多年来翘首以盼的大事,终于在梧州藤县界别政协委员多年来开展民主监督、政协主席领衔督办的努力下得以解决。同年,藤县县城中心幼儿园河东分院建成招生,结束了县城河东片区无公办幼儿园的历史,数万居民县城河东片区幼童的入园困难终于得以切实解决,这也是政协委员持续开展民主监督的结果。开展政协民主监督,是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实施监督的重要渠道,不仅能丰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内容,也能强化党和政府广泛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是帮助党委和政府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在信息化、智能化的当下,人民政协如何推进民主监督的实践和制度创新,这是摆在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必须从人民政协的制度设置和实际作用发挥的“五个坚持”上进行完善和提高。
一、坚持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定位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决定了人民政协既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也不是行政机关,它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人民政协的这一性质决定了人民政协开展的民主监督不是质询式的监督,也不是辩论式和竞争式的监督,而是基于平等地位和共同目标的条件下开展的协商式的民主监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决定了其工作原则和方法,这也是民主监督的实践和制度创新的前提和基础。首先,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取得成功的保障和前提。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全面的领导,它体现在民主监督的全过程,体现在工作的各个方面,政协履行民主监督的过程只有始终体现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障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取得真正的成效。其次是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1945年,毛泽东主席在回答著名的民主人士黄炎培先生如何跳出“政怠宦成、人亡政息、求荣取辱的历史周期率”时,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黄炎培与毛泽东的这段对话,人称“窑洞对”,甚至被后人引用为关于政权建设的经典之谈,也体现了民主监督的极端重要性。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既要求同存异,又要坚持民主集中,还要平等相待、相互促进,才能保证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顺利进行和卓有成效。还有就是发挥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开展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重要工作职责,是人民政协和政协委员的“分内事”。人民政协和政协委员在民主监督工作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从监督议题的选定、调研工作的开展及监督形式的安排,无一不需要发挥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人民政协和政协委员必须在提高自身执行力上下功夫,要加强学习,要能了解到比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更多的知识和方法,能有更多、更全面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能洞察问题的症结,能够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从而使民主监督避免沦为形式主义,避免“走过场”,取得真正的成效。
二、坚持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机制安排
在现代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中,民主监督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如何“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一旦离开可操作化的程序,就没有真正的治理效率。近年来,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已基本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委员参与、社会关注的民主监督机制,这一机制安排在具体实践中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在社会上的影响也逐步增强,特别是在广东、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人民政协和政协委员开展民主监督比较频繁,效果更加明显,在人民群众心目中享有比较高的评价。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尽相同,相关部门的重视程度也不同,同时政协委员素质参差不齐及政协机关人员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跟不上工作的需要等原因,一些民主监督存在走过场、流于形式的情形,对于人民群众和相关部门来说在很多方面都不尽如人意。因此,要使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真正取得实效,必须坚持人民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的机制安排,围绕这一机制大力加强体制和制度建设,因地制宜、与时俱进。
一要突出对党委领导机制的制度保障。政协民主监督是一种政治性的制度安排,属于政治体制的范畴,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特别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前提下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的活动。人民政协不是决策机关,也不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它开展的民主监督不完全是依靠法律的强制约束力,很大程度上是执政党赋予的政治影响力的保障,依靠的是党委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的约束。首先必须将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民主监督工作的方方面面。政协的民主监督具有高度的政治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前提,要将这一原则体现在工作的全过程,既要体现党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保障其沿着正确的工作方向,又要体现党委对政协的工作支持,体现在程序、细节等各个方面。具体体现在民主监督中:监督的主题和事项事先要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与党委共同研究制定监督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监督过程中要邀请党委参与,听取意见和进行现场指导;事后要将监督的有关情况及意见建议向党委反馈,争取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提高监督的实效。
二要突出政府支持的制度性的安排。要保障民主监督的顺利进行,必须争取政府的支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性安排,从而使民主监督具有刚性约束力。如很多地方出台的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条例等细则,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使政协开展民主监督有了制度保障,从而使近年来政协开展的一系列议政性协商、专题协商、提案督办协商等有章可循。有的地方党委政府还出台文件,将提案办理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的内容之一,从而使提案形式的民主监督有了制度性的保障,不再是没有牙齿的老虎。
三要突出规范化、制度化的操作规程。在实践中,各级党委出台了很多关于民主监督的规定,但许多都是比较原则性的规定,但具体程序及相关责任并没有精细化的规定,可操作性有待加强,致使一些民主监督流于形式。为此,首先是制定民主监督的指导原则。要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各地的具体实际,要把民主监督的目的、标准和指导思想,用文件形式作出明确的规定,保障政协民主监督沿着正确的方向;受监督的部门也明确自身工作职责,明确了工作方向;同时也压实了参加民主监督工作的政协委员的责任。要完善民主监督程序。由于各地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各级政协组织又有自身的实际情况,应当结合各自的实际完善监督的内容和范围。可建立政协各委、办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对口协商的制度,把民主监督事项和程序以文件的形式进行规定;通过民主评议政府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开展民主监督的,应将评议的具体程序进行详细的规定;通过意见反映开展民主监督的,要建立社情民意、调研报告、建议、批评和提案的呈送、批阅及处理、回复的程序。
四要提高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利用人民政协在各级领导班子中位于“四大班子”的制度安排,发挥政协组织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常委、委员这一“关键少数”的作用。要建立重要情况通报制度,使全体委员更好地知情明政,了解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视察和研究,必要时征求专家意见。也可通过常委会、专题会等邀请党政领导通报重点工作情况;相关部门还可以书面形式向各位委员通报;政协委员可就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还要建立调研、视察制度。调研、视察是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途径。对调研、视察工作必须制度化、规范化,要科学、精准,要突出主题,以避免流于形式、流于表面,加重基层的负担。调研、视察要破除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要能真正地了解情况、明白问题的症结,避免一哄而上走过场。通过这些工作制度的建立完善,使民主监督工作逐步实现了规范化、程序化。
三、坚持人民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的科技创新
人民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必须与时俱进,广泛运用科技创新成果,提高民主监督的针对性和成效。当前,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与广泛应用使智能治理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人工智能技术正在逐步进入政务服务领域,我国政务服务发展逐渐步入数字化、智能化阶段。人工智能技术既可以弥补传统政策工具无法全面获取信息的不足,也可以帮助分析判断有效的政策干预环节。因此,在政协民主监督过程中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分析、评判、优化、干预系统型风险演化态势,是必要且相当急迫的。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及国际、国内形势的不断发展,开展民主监督的方式、方法和平台也不断增多,人民政协需要不断创新、完善民主监督的平台,完善信息化、智能化监督的新平台,使之跟上时代的步伐。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政策领域的关键,在于找到有效指标来预判、识别风险态势,判断政策应用场景以及现存政策存在的问题。人工智能技术可以描述政策的结构性特征,以优化求解的方式展现风险问题与政策适用的演变态势,进而形成政策智能工具。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可以采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监督事项的预推演,可以将各个事项的走向及产生的正、反两方面的后果通过算法来精确确定,为党委、政府进行决策提供参考。可以通过人工智能广泛收集民意,拓宽委员知情明政的渠道。增强政协委员参与人大会议、政协委员大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人民政协应当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选任和培养一批熟悉政协事务、掌握人工智能技术的高素质科技人才。针对各个政协委员的爱好和特长,邀请人工智能的专家参与,设立相应的专责小组,建“立委”员工作室,形成工作合力,打造精干、高效的参政议政团队;可在乡镇、村(社区)设立相应的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站,拓宽政协工作的覆盖面。还可利用信息技术,推行网上议政、民主评议和协商的新模式;建立委员议政微信群、委员走访联系的界别群众群等,打造民主监督工作的新渠道。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和人工智能技术,完善政协委员提案、社情民意信息报送的管理和服务,推进提案办理协商、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及完善党委、政府及政协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工作的信息化、科技化应用水平;完善常委会议、重要视察和调研及专题协商会议信息报送党委、政府领导的制度等的科技化、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坚持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
政协委员与人大代表的产生程序不同,政协委员实行“选任制”,与人大代表通过选举产生的程序不同,因此,很多政协委员将其视为一种荣誉,导致责任意识不强。人民政协应当加强组织建设,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加强政协人才队伍的选任和培养。实际上,政协委员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因此必须加强政协委员履行民主监督的监督和考核,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完善激励机制,使政协委员开展民主监督有推动力。一是要克服畏难情绪。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组织的人民监督,体现广大人民意愿,反映广大人民意愿,维护广大人民利益,意义重大;同时,这是《政协章程》赋予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开展民主监督的权利,也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作为政协委员,要行使好手中的民主监督职权,为民鼓与呼,不畏艰难险阻,为民谋福利,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二是要克服“躺平”思想。虽然人民政协和政协委员实行民主监督时所提出的建议和批评,不具有强制性和法律效力,有的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可能一时无法解决或无法完全解决,但不应“躺平”随意放弃,得过且过,甚至对自身履职的价值产生怀疑,而应多做换位思考,多考虑意见建议是否太超前?是否可行?是否符合实际?是否超出了当前财政、科技及相关部门工作能力所能承受的极限?是否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政协的神圣职责,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务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各级政协的政协委员中人才荟萃,智力密集,代表着各自联系的群众,在社会上享有一定威望,他们提出的各项批评、意见和建议反映群众意愿,只要切合实际,且不断坚持,自然会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三是克服“多余”思想。1949年以后,许多民主党派的领导人认为革命已经成功,提出是不是把民主党派取消;当时毛主席认为不合适,还是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由此可见,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个制度性的安排,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存在,一些人认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多余”的思想是错误的,必须清除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多余”的思想。要有作为意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要遵从一个规律即: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也不例外。必须增强作为意识,古语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开展民主监督要摒弃浮躁、一蹴而就的心理,要静下心来思考,深入实践,在实践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否则,将一事无成、无所作为。四是克服“越位”心理。在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中有人担心,民主监督的尺度不好把握,怕“越位”、怕“添乱”,怕人说政协在“拆台”。人民政协和政协委员与相关部门只是职责不同、所处的工作位置不同,但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相同的。因此,在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中,不能有职位高低之分、权力大小之别,不能有盛气凌人、胡搅蛮缠之态,要帮忙而不越位、帮忙而不添乱。要有监督尺度意识,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不同于西方的政党制度,不能尔虞我诈、相互诋毁、相互拆台,因此,监督要把握好尺度、把握好分寸,不能夹杂私心杂念。只要注意把握监督的尺度,积极实施民主监督,就一定能赢得党政部门的支持和人民群众的信任。
五、坚持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服务重点
古语说“郡县治而天下安”。基层社会矛盾易发、多发,是各类利益交织的集中点,是社会稳定的根基,因此,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服务的重点是基层,是在群众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中国的传统文化讲究中庸、以和为贵、和气生财,政协民主监督应充分利用中国传统文化的优势,将政协民主监督与传统文化相结合,以对话为中心,为政府相关部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进行集思广益,既有助于科学民主决策,又有助于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从而保障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极大地提升权力运行实效,最真实地体现了民主的本质,充分彰显我国的制度优势。受传统文化因素的影响,基层社会的传统是有事好商量,遇到矛盾找调解、找村委、找社区,再大的事情也绕不过“讲理”二字,“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于是老年协会、调解委员会、说事智囊、议事团体、族长会议等应运而生。但这些方面也带有不少封闭性、滞后性和保守性的特点,有时与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形成某种矛盾、冲突甚至相违背。如某地的族长会议规定,为更好地在村里开展禁毒工作,凡是有吸毒行为的村民不允许在村里居住。长期以来,政协民主监督主要停留在县以上层面,民主党派组织也主要设置在县级以上,真正下到基层并不多,导致“政协”与“基层”之间的“隔离”,政协民主监督缺乏接地气,人民群众认为政协民主监督高高在上,不可亲近,使基层不能真正体会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同时,政协委员也大多是中上层人士,缺乏对基层的深入了解,缺乏对基层社会复杂性的认识,也不利于提高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此,首先,政协的民主监督应加强在基层的设置,应在制度设置上一竿子插到底,深入基层,到人民群众中间,从“细、小、微”的角度,以平等方式进行交流对话协商,打造为日常性、经常性的民主形式,通过以协商、讨论与沟通的对话形式为中心,体现“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的制度安排。这是将民主监督要求落到实处,富有成效的关键一招。这对于加强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与基层联系,达到上下沟通贯通融通,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次是要有制度化渠道。政协民主监督每年开展多少次、如何开展及需要达到的目标等都要由政协组织与基层单位协商确定。一般来说,政协民主监督应按照年度计划开展,每年举行多少次,都要在年初制定一个计划。如有党委政府需要或发生不可预测的事件等突发情况,也可在计划之外,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实需要采取灵活方式随时开展。要有责任分工。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机关各科室及个人负责的地区及工作事项,都要有明确的分工负责,政协委员联系的群众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监督不力造成群众利益受损害或出现较大矛盾纠纷造成较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还要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规定。民主监督还要真正解决权为民所用的问题。政协民主监督关注的并不是邻里纠纷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它实际上是要关注权力运行,本质上是开展权为民所用问题的监督。公权力的掌握者能否真正一心为公,做到权为民所用,这是权力运行控制中的一个难题。民主监督便是解决这一难题的重要民主路径,它体现了对权力的“过程控制”。公权力的掌握者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由人民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开展民主监督,参与公共事务的协商讨论,表达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这推动了权力的民主运行,落实和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还要开展民主监督形式在基层的创新。基层情况千差万别,人们的思想观念各异,要加强民主监督在基层的实践过程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提高。一些基层将民主监督与基层治理进行融通,并结合本地实情探索创新属于自己的民主监督形式。如湖南政协组织在各地乡镇设立政协组织联络处或办事处,加强了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与基层的联系,充分发挥了政协组织民主监督重点服务基层的作用。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东升西降”之大趋势不可阻挡,“西方之乱”愈演愈烈,而“中国之治”则稳步向前,这一切要归功于我国独特的政治制度,归功于优秀的中华文化,而其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功不可没。俄乌战争、巴以冲突等国际形势纷乱复杂,中国外部环境经受严峻考验,对我国经济社会势必产生深远的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阶段,各种利益关系、矛盾纠纷错综复杂,自媒体的一些报道宣传、信息发布真假难辨,更会加剧各类矛盾的激化。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协商机构和重要平台,开展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重要的职责,也是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新时代、新形势下,迫切需要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渠道作用,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祖国统一大业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作者邓富学系梧州市政协常委、提案法制委副主任、民革梧州市委会专职副主委;张鸣系民革梧州市委委员,梧州市第七中学高中部美术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