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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完善城市宠物管理的建议

作者: 董琼芝    日期: 2020-7-3    来源: 梧州政协网

 在节奏快、压力大、强度高的现代生活中,不少人将宠物视为亲密伴侣。相关数据显示,中国现有宠物猫狗数量位居全球第一,预计2024年将拥有2.48亿只宠物猫狗。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必要的管理缺位,人们对待宠物的态度不同,各有千秋,有的相当扭曲。

一、溺爱宠物。喜欢宠物的,帮其洗澡、吹毛、按摩、高价海淘宠物食品,对宠物的关爱和照料,远胜于家人。同时,由于城市生活空间相对狭小,再加上观念分歧及宠物扰民等因素,导致养宠家庭与居民冲突不断。

二、虐待宠物。讨厌宠物的,以折磨它们为乐。网络上经常看到“虐猫虐狗”事情发生。另一方面,城市养宠数目激增的同时,被遗弃及丢失的猫犬也随处可见,成为影响城市卫生、安全及形象的一大隐患。

三、杀害宠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在全国多地,不少宠物主人将自家宠物猫、狗从高楼扔下摔死,甚至活埋。究其理由,是因为有传言称,宠物可能会传染新型冠状病毒,便弃之如敝履。

四、宠物伤人。有些狗主人在携犬出户时,未能做到束犬链,因不栓狗绳或其它原因而导致的宠物伤人事件时有发生。

确实,目前城市养宠物面临无法可依的困惑。尽管不少城市也发布了宠物管理规定,但大多停留在登记环节,既缺乏完善的管理手段,更谈不上立法规范,由此造成的后果要么对无序养宠一味姑息;要么简单化一禁了之。建议从立法环节规范和加强城市宠物管理,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亟待出台保护动物的全国性法律法规,既包括野生动物,也包括家养动物,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厘清各方责任和权限,明确和完善相关责任追究和激励机制。包括对养宠登记、宠物防疫、文明养宠等方方面面都要有明晰的规定及相应的处罚措施。同时,还要建立包括饲主信息、宠物基本情况、防疫记录等在内的相关台帐,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随访予以更新,以确保所登记事项的完整准确。

二、形成社会管理合力。首先要明确管理主体及管理职能。鉴于城市养宠管理既涉及制度规范、宠物防疫以及随之带来的矛盾调解,也包括对相关民间慈善机构及衍生宠物行业的监管,更负有对城市流浪动物的处置职能,因而有必要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才能真正管出成效。其次,可借助民间团体组织力量。让其承担部分公共事务协调服务职能,形成社会合力,有助于提升全社会动物保护意识和动物管理水平。

三、强化宠物细节管理。建议对所有城市宠物,都无一例外采取挂耳标或植入芯片等方式,确保每一宠物(包括流浪宠物)都能进行身份识别。此举既能落实责任划分,宠物所出现的人身侵害、造成的环境污染以及社会为之付出的管理成本,都应由饲养者本人买单,同时又可从根本上防范流浪动物的产生,可谓一举两得。

四、健全伦理道德体系。重视树立动物伦理道德观念,通过提高饲养者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感,在全社会形成健全的伦理道德体系。

(董琼芝 长洲区政协委员、民盟梧州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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